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我院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7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主任樊晶光一行到我院调研。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处长白景林、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科长李林易、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成赋、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魏常春、赤峰市卫健委法监科科长侯玉军、赤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谭永顺、赤峰市总工会经济部干事孟庆江、赤峰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净、赤峰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科长张春林、市职防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陪同调研。座谈会上,自治区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处长白景林首先介绍自治区职业病防治总体情况,并就“十四五”规划落实、职业健康保障行动、职业病防治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与质量控制、防治人才培训等进行总结汇报。他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超标岗位整改;二是强化重点监测和风险评估,抓好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监测工作的调度与指导,对部分盟市监测工作开展抽查;三是统筹推进职业病诊疗康复和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规范化管理;四是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做好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工作,组织参加第三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 赤峰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成赋,汇报了我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谭永顺表示,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做好这项工作既是有效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伤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撑,更是强化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水平的推动力。 赤峰市总工会经济部干事孟庆江表示,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将持续为职业病职工提供关爱慰问、困难帮扶、政策指引、权益保障多元化服务,以满足职业病职工的多重需求。企业是落实职业病政策宣传和防控工作的主体,通过三方联动模式,做好企业政策宣导工作,加大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调研组专家听取汇报后就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职业病管理以及职业病监测项目等同自治区、市、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深入交流。